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
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
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
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晰复印件)。如投资者为自然人,请提供投资
人清晰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者为企业,请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拟
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工商预登记
核准 通知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
的ICP服务商,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市局级单位以上)审核同意
的文件。
三、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1.申请书台头应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申请单位情况简介。公司的隶属关系,注册时间,注册性质,注册资金,投资单位名称
及投资额,主营业务等。
3.拟申请的电信业务。应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4.网站开设的栏目及主要内容,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提供接入的ISP公司名称,
服务器所在机房地址,接入ISP的方式,接入速率。
5.单位具体地址(办公地址和机房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负责人姓名、
电话。
备注:申请书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的可行性报告。
1.申请经营的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功能。
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电子信箱、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空间、有偿提供信息、
电子引擎、电子公告等。对每个服务项目的内容应有较清晰的描述。
2.系统组成(含网络拓扑图)、主要设备情况。
首先应提供公司内部局域网及说明接入ISP方式的网络拓扑图,然后对图有较
详细的文字说明。 对局域网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分已有设备和预购设备),
应提供生产厂家、型号、数量、邮电部颁发的设备入网证明和入网标志等属性,
并提供设备列表。
当主机完全托管时,可以不提供网络拓扑图,但应有文字说明。 3.机房情况。
机房的具体地址、邮编,机房的电源、空调等硬件环境。对主机托管的情况,
也需要提供所在ISP机房的相关信息。
4.网站服务内容设置。
服务内容是具体在网站上提供什么方面的信息。凡是在网站上提供的信息,
信息的类别、内容都要详细列表说明。
5.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
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员工数量、学历状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
多少比例,公司主要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学历)。
6.计费方式。(如一年的会员制、一次性收费、累计计费等)
收费方式(如邮局汇款、银行汇款、货到付款等)、收费标准(以网上价
格为准)
7.市场预测、发展规划。
备注:可行性报告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电话(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分为三项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审核制度。这三方面要分别从管理、软件、硬件、制度上予以详细
说明。应具体提供公司已有的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管理制度或条文。(三项
制度均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
七、请提供与ISP专线接入/主机托管/空间租赁的协议书 复印件,及申办ICP
许可证需提供接入ISP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租用ICP空间的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
所有材料 一律使用 A4纸,以便于整理归档
办理电子公告(BBS)专项申请应报送的材料:
一、申请书
1.单位名称、专项申请的项目、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电话等申请单位基本
情况。
2.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
3.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如时事论坛、网民聊天室、文化艺术类留言板、
IT行业布告板、新闻跟贴等。
4.提供接入服务的ISP单位名称及机房地址。
5.已获得ICP经营许可证或已经备案登记的单位,提供其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的复印件。
6.根据有关规定接入方式为虚拟主机的ICP不能申办BBS。
7.在申请书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
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
四、提供四项制度
1.版主负责制度
2.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
3.规则张贴制度
4.栏目明确制度
五、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特别应提供各BBS
栏目版主的详细个人资料,并附上版主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对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
依据上述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五条的规定,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
协议书。
说明:若单独办理此业务,还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ISP签订的协议的复印件
什么是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等服
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
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各公司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
为什么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
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
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
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要申请BBS?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
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
布条件的行为。
什么是BBS 网络专项申请?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
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申请BBS专项审批应具备的条件?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
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BBS专项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除ICP材料以外还需要准备:
1、BBS补充协议
2、版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3、BBS用户注册页面
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 单位介绍信
二.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 公司章程复印件
四. 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 ISP专线接入/主机托管/空间租赁协议书复印件(办理BBS的必须是主机托管).
六. 虚拟机提供商的ICP证或者主机托管/专线接入提供商的ISP证的复印件(如
果主机托管/空间租赁提供商是在北京以外的地区,需要出示两份的提供商的
ICP证或者ISP证的复印件)
七. 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贵公司需要办理BBS专项审批的话,请再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一. BBS版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版主的简历(不少于2页)
二. 与主机托管商的关于办理BBS的补充协议
三. 论坛用户填写注册信息的页面
注意 :1.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如材料多于一页,则每页均需盖章或盖骑缝章。
2.办理BBS专项审批,必须是主机托管或专线接入,虚拟主机用户不能办理。
3.以上全部需要A4复印件,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纸张,例如热敏纸或反面有字的纸
张。